关于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7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7日,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自主进行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反馈联系方式:徐晖18067891866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